人身损害
我自已认为警察办案不公
我自已认为警察办案不公 你们好我有问题要咨询;我与同学谢到我朋友朴家吃饭,朴也正好请同事吃饭就这样我们凑到一起了大家再一起吃饭喝酒喝喝酒对方的女孩就和我的同学谢某发生了口角,经过大家的劝说我们就走了。走后我们俩又到王同学那喝酒去了《是个饭店》在二楼,正喝酒呢 朴朋友给我打了三遍电话电话我没有接,看我没接又给我的谢同学打,,谢接了电话对方问在哪呢谢同学没有考虑直接就告诉了在哪个位子喝酒呢。过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有俩女人开门进屋就打我的谢同学,谢某看不好就往楼下跑,刚出饭店门就叫好几个人给围住上去就打,在这时我也跟了出去,我喊着你们干什么我就上去拉架对方有可能认为我要动手不问情况连我一起打,在这时那俩女人也参加了殴打我们俩。对方有三四个男的其中有个男的拿着铁棍打得我们满头是胞,俩女的更疯狂把我们的脸挠成土豆丝了,在撕扯过程中我把铁棍抢了下来。后来不知道谁报的警 警察来了才停止把我和其中一个女的带到了派出所。我把铁棒交到了警察手里警察做完口供后我们就住院去了,我和谢同学都住进了医院,对方开始在一起喝酒的那个女孩也住院了,强调一点我们在撕扯时那俩女的我一手没敢碰。出院后 我们发现打我们人还在外边逍遥法外我好生气,我们就去找警察叫他们抓人。后来拿铁棒的那小子才抓起来。过了几天 警察叫我们去派出所一开始说你们要是和解我们就不参与了,等我们和解完了警察又说不行 你们都得拘留还得交罚款,说那俩女孩比我们拘留时间长我们是他们的一半时间。我问警察为什么要拘留我们俩 我们是受害者,警察说你们在撕扯过程中不可能不还手 我说 我绝没有动手我有证人,一提到这个话题警察就推说 请问他们这么处理合理吗?望专家们帮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3548……(辽宁)
提问时间:2012-07-05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