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求助落水儿童,不幸牺牲,被救儿童家庭,是否应给牺牲者经济补偿呢?
行为人因见义勇为而致损害,不能确定侵害人或者侵害人没有赔偿能力的,行为人及其近亲属可依上述法律依据向受益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的补偿。
提起民事诉讼,除可以向侵害人或者受益人主张上文提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所列各项费用外,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形式是支付精神抚慰金。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适当的补偿” 以及《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二条“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你好,这个补偿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不是自愿性质的.安人身损害法律规定的项目来赔偿,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