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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是否可以追讨加班工资

是否可以追讨加班工资 我2011年3月进的公司,试用期2个月,5月份签的合同,但合同的日期是3月份,社保也是5月份才给我买的,一年多来我经常加班,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加班费,也没补休,以前的工资条是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现在改成基本工资+基本加班工资,我发现后拒绝签收,但劳动合同有一份附加协议,写着除了基本工资外,其余一律属加班费,请问:这协议有效吗?还有我能追讨1年多来的加班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改变等待(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7-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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