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尚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媳妇要跟我离婚,我们俩有个孩子现在她给班回娘家了
可以不同意离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一部分。
如果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应根据同居时间和生育情况适当减少数额。如果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当全额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领取了结婚证,彩礼是可以不退还的。他提出离婚你可以不同意的。
难以要求返还
彩礼无法要回,可以争取抚养权
彩礼不返还
你好,可以主张酌情返还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