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精神病患者如何离婚?
精神病患者如何离婚? 我妹妹有精神病史,经别人介绍,和长沙坪塘一个男孩在2007年认识结婚,我们如实告诉对方我妹妹以前过精神病,对方懂医,他说没有问题,他会对她好的,绝对不离不弃,我们才同意的,结婚后生一小孩,,因为有怀孕期间,旧病复发,在生小孩的费用基本是女方用的,小孩还是很健康,聪明,后来我妹妹的药费都是我们出的,医好就回夫家做事情,男方是学医的,本来精神病人吃药就想睡觉,男方自命自己是神医,说不能吃,有激素,病是反复,男方觉得女方不能正常做事赚钱,就赶她出来,因为病情反复有时经常在外面饥寒交迫,没有回家,后来我们去村委会理论,他们说要她户口没有迁过去,他们村委会有钱帮她治疗,不要任何一方出钱,而且负责她的生活费用,经过多次努力户口的事,都是没有办成,说真的,女方经济,父亲是吃低保,经济比较困难,几经周折,半放弃了治疗,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又不去法院,采取不理态度,我妹妹去看小孩,他们采取打她,把她赶走,而且她不会回家告状,局外人告诉我们的,现在我问律师,这种情况是不是遗弃,应该怎样处理,是不是要帮我妹妹治辽后才离婚、以后该怎样,我的联系方式是18711325466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4333……(湖南)
提问时间:2012-07-05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