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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相撞,对方要求索赔

非机动车相撞,对方要求索赔 电动车A与电动车B相撞,电动车B逆行。双方均受伤,电动车B的车主伤势需要缝针,但没产生过大的伤残。(还能正常行走)电动车A的车主伤势较轻,但电动车B的车主要求赔偿医疗费。交警调节不成,现已录口供。具体认定书没有下来,请问这种情况,电动车A的车主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ji5(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2-07-0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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