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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公职领导,晚上被邀喝酒,席间也没劝酒行为,就喝了点红酒,其在回家上楼梯时不慎摔倒死亡

一名公职领导,晚上被邀喝酒,席间也没劝酒行为,就喝了点红酒,其在回家上楼梯时不慎摔倒死亡 一名公职领导,晚上被邀喝酒,席间也没劝酒行为,就喝了点红酒,其在回家上楼梯时不慎摔倒死亡。当时,家属通过关系已在单位申请了工伤赔偿。但后来其家属又把一起喝酒的人起诉到法庭,想再次索要民事赔偿,这合理吗?请问,这究竟是属于喝酒喝死的,还是意外摔死的,还是因公死亡的。陪酒人应该怎样应付这场官司?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
提问时间:2017-04-11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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