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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朋友2007年与一个品牌鞋旳省代签订了县级代理销售合同,当时门店

我朋友2007年与一个品牌鞋旳省代签订了县级代理销售合同,当时门店 我朋友2007年与一个品牌鞋旳省代签订了县级代理销售合同,当时门店,装修,货架都由我朋友自己垫资,对方只要求朋友打了一个15万的欠条并给发了15万的鞋,而且说好垫付的前期费用由省代负责用货款抵,现在朋友被对方以民事借贷告上法庭,法庭判我朋友败诉,请问我朋友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7-04-11 10: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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