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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醉驾撞到我的电动车,导致我电动车受损,两个手机损坏,衣服损坏

对方醉驾撞到我的电动车,导致我电动车受损,两个手机损坏,衣服损坏 对方醉驾撞到我的电动车,导致我电动车受损,两个手机损坏,衣服损坏,丢失现金300元,住院检查费用3750元,出院后与对方达成口头协议,对方支付我住院费用和赔偿手机费用共计5500元,对方支付了5000元,然后再不支付了,我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我电动车损坏赔偿、住院期间营养,伙食费,住院期间陪护费,误工费,出院后根据医生开据证明在家休养期间费用,法院要我提供证据,我不知道提供什么?另外我想调解,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7-04-10 22: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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