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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今年50岁了,是秦皇岛市的常住户口。以前从没上过养老保险。现在我想个人交养老保险,可他们告诉我我必须由现在起缴费到至少65岁,我和他们说:国家不是有政策,60退休,不足部分,可以往前补交社保款的吗?可对方就是不同意给补交。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若不合理,我又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苍茫此生(天津)
提问时间:2012-07-04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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