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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张旺渠村集体土地的批复 2015
关于征收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张旺渠村集体土地的批复 2015 关于征收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张旺渠村集体土地的批复 2015年01月19日 关于征收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张旺渠村集体土地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沣东新城分局: 你分局市国土沣东字〔2015〕8号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4〕99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同意将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张旺渠村27.8923公顷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具体征收范围以西安麦普勘察测绘有限责任公司135250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4〕99号审批土地件,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在上述村组范围内,公告了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听取村民小组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你分局呈报了征收上述27.8923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审查,你分局所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合法,安置途径可行。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你分局呈报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你分局负责按照该方案实施征地,并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等项工作,不得遗留问题。征收土地工作完成后,请持此批复及有关文件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供地审批手续。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抄送:长安区人民政府,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长安分局。其中的征地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就没有公布,村民也不知道自己家的基本农田什么时候成了建设用地?这问题大了??不知道有没有一个可以主持公道的地方?????希望大家看看有什么意见多多交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4-10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