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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提前解约问题

租房合同提前解约问题 我方(合同是老外签的)于2010年7月租用了一层房屋,共5间,租期5年,押金2000元,首年2.5万,以后每年比前一年增长8%。现在想提前解约,于到期前一个月已经跟房东说过,但是他坚持认为由于我们租5年所以才给我们便宜价格,现在只租了2年,必须按照五年价格的平均价对前两年的房租予以补偿。我们提出可以用2000元押金作为补偿,房东不同意,说除了押金外还要另外至少付3000元作为补偿,否则只好起诉,另外提出,我们必须提前10天搬离。
我想问:
1.在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的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来讲应该是如何赔偿?
2.房东要求我们除押金外另外赔偿3000元,以及要求我们提前10天搬离的要求是不是合理?
3.如果房东起诉,应如何提前准备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00……(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2-07-03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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