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李律师您好,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合决意离婚,有关财产的问题向您咨询一下:现两人有女儿两个,其中大女儿有先天残疾,我们协商决定大女儿(4岁)归男方抚养,小女儿(1岁)归我抚养,目前我本人无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如此一来,请问1、我能否要求分割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屋(男方单位福利房,男方购买,我只出了两万)?2、我能否要求分割他的工资存款?3、如果我对房屋及存款有了共同享有的权利,那么我们是否还要对各自抚养的孩子给抚养费?4、如果我两个孩子均不抚养,那么我是否还有上述财产的分配权,我另外还需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h1980……(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2-07-03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