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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在没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两个学生使用铁锹等工具(

2016年7月在没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两个学生使用铁锹等工具( 2016年7月在没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两个学生使用铁锹等工具(工具是学校的)清理雨水不小心将同学腿弄伤,当时我弟吓坏了学校没有做任何心理辅导,不敢出去害怕见到人劝了很久才慢慢恢复过来,现在学校和受伤学生的家长把我们告到法院我弟又和之前一样,产生了心理阴影,请问我们应承担什么责任?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7-04-0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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