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刘律师,我于2009年10月离婚,婚生女儿随我生活,男方一直没有付抚养费
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