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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受贿

受贿 2014年年底,我公司售楼部退出一部分特价房源,价格较低名额较少。我以申请特价房为理由。收取了客户两万好处费,但是所有情况已对购房者说明,客户也是自愿交纳。并没有开具任何纸质收据或凭证,现在由于开发商问题房子一直迟迟未建。客户以事没办成向我索取客户交纳的好处费,客户有微信聊天记录。我已经在上家公司辞职2年了,如果不退还所收的好处费,我想问客户能告我非企业职员受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925……(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7-04-07 08:4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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