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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饭店上班 有一个人来店里面找事 那个人踹了我两脚 后

我在一个饭店上班 有一个人来店里面找事 那个人踹了我两脚 后 我在一个饭店上班  有一个人来店里面找事   那个人踹了我两脚  后来我反过来踹了他几脚  他的鼻子被我踹骨折了   然后就报警了  后来派出所的说  让我们私了   我赔了对方两万块钱  然后派出所又给我定了个故意伤害罪  文件送到检察院了   请问  派出所这么做合理么  我是否是故意伤害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7-04-06 08: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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