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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20173月7号被摩托车撞了,事故认定为对方负全责。
我妈妈在20173月7号被摩托车撞了,事故认定为对方负全责。 我妈妈在20173月7号被摩托车撞了,事故认定为对方负全责。现在我妈被医院诊断为断了6根肋骨(应该是可以评十级伤残)。我们了解到大概各种费用加起来是4万元。现在对方只愿意出一万八千元我们应让交警出面调解吗?对方在交警队找人,交警会偏袒他们吗,如果通过起诉的方式,对方农村有房,在县城首付买了套房,法院会强制执行他县城的房子吗?医生说妈妈可以出院了,现在事情还没处理好,我们能出院吗?因为我妈去年心脏上了支架,虽然现在没感觉不适,可是也没有到专业医院去检查,只是在县城的普通医院看的外科的伤,现在外科医生说不需打点滴了,只要回家吃点中药就可以了,我们现在可以申请去专业点的医院去检查下心脏是否有问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 安静(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7-04-05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