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这场官司结果会如何?
这场官司结果会如何? 我哥哥与他妻子1994年6月7日领取结婚证,1995年4月生育一个男孩(我侄儿),
1995年6月我哥因病去世,他妻子在我哥哥去世两个月后就抛下孩子独自离去,两年后再婚生育一女。我侄儿从出生两个月至今一切生活、教育都是由我照顾抚养,如今我侄儿现已读高三,还差8个月就满18岁。
我哥哥结婚之前买了块宅基地,该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领取日期为1994年6月10号,但购买交款日期为结婚前,还有我爸爸(2003年去世)也在1987年买了两块宅基地,其中一块归于我哥哥名下!
现我哥以前的妻子已起诉法院要求分割继承两块宅基地和要求法院裁定她为孩子的监护人。她的诉讼要求该两块宅基地的份额各占62%。
她提供的证据分别是:1、身份证、户口部2、我哥哥的死亡证明3、我侄儿的出生证明4、结婚证明
而我所提供的证据是:1、我哥哥所买的那块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交款协议(结婚前所交款)2、我侄儿出生时的小儿免疫接种各种家长签名和收据。3、我侄儿从幼儿园到高中所有的学杂费收据和学籍家长签名和学校证明4、我哥哥以前所在单位和居委会、政府民政的单位证明
5、我侄儿的书面声明或出庭作证。
问:该两块宅基地我哥以前的妻子有没有权分割继承?所占的份额是多少?法院会不会裁定她为孩子的监护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阳江陈生(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2-06-30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