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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本人女(姜某)。丈夫(王某)婚外恋但无确凿证据。他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现以感情不和为由再次起诉离婚。与其婚后育有一女(15岁)上初二。本人身体较差,无生活来源,无住房,不同意离婚。 请律师予以解答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可怜儿11(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6-30 16:5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2-06-30 20:47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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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洲律师
2012-06-30 22:47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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