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左转车与未贴年检标,交强险标,环保绿标的直行车在十字路口碰撞,交警认为左转车全责,交警有渎职过错吗?
左转车与未贴年检标,交强险标,环保绿标的直行车在十字路口碰撞,交警认为左转车全责,交警有渎职过错吗? 双方车辆都没有闯红灯,路口是直行左转同时放行的路口。
交警的依据是:“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左转车主能否依据:“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左转车主能否给直行车主赔付以后,起诉交警玩忽职守,渎职,从而补偿自己在直行车主那里的损失。 左转车主认为在碰撞发生前,交警如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对直行车辆进行扣留(直行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但是交警失察渎职没有这么做,如果提前发现并扣留直行车辆,本案的直行车辆就不可能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因为直行车辆被扣根本就不具有路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hao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7-04-02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