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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

无资质做人流术的诊所做了人流术并导致病人大出血并全切子宫是否够成医疗事故罪

无资质做人流术的诊所做了人流术并导致病人大出血并全切子宫是否够成医疗事故罪 丽芬,下午2点左右在一家诊所去检查妇科,试纸显示怀孕,该诊所行医人员明确告诉丽芬可以做人流术,经丽芬同意并对丽芬实行全身麻醉人流术,术间丽芬大出血,因全身麻醉,丽芬并不知道大出血,当丽芬醒来时,发现120急诊医生和护士在身边,诊所行医人员告诉丽芬大出血,并擅自做主让丽芬留下输液,120医生4点左右离去,丽芬直到第二天下午在诊所行医人员陪同下,2点左右到达医院,不得不切除子宫的情况下,全部切除子宫。经证实该诊所行医人员并无资质进行人流术,请问该诊所行医人员是否够成医疗事故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分类分类(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2-06-3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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