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捕时间
批捕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案件中早请律师的好处是:第一,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如不被刑讯逼供等,现实中,侦查人员因为犯罪嫌疑人聘请了律师,他们在审讯时候就有所顾忌,担心律师在会见的时候看到伤痕,受到控告。因此,律师的介入,对刑讯逼供等侵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第二,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受聘律师通过查阅案卷、会见犯罪嫌疑人、与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沟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进而全面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一方面有利于法院审理时的辩护;另一方面,在侦查阶段,案情有时会发生变化,没有律师指导,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吃大亏。
		        
7日内,法定节假应该顺延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七日内,必须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七日内,必须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7天之内审查批捕(咨询QQ403274213广州)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3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日(不含检察机关审查批逮捕的时间)。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般是拘留14日内,三类犯罪可37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