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探视权调解协议法官能随便更改吗??????

探视权调解协议法官能随便更改吗?????? 我和前妻离婚,协议离婚的,协议里规定每双休日归我看,但我离婚时想不开想复婚,带孩子跑了两回,对方就不让我看了,无奈我三年后起诉法院,我不知道法院该怎么受理,总之我的起诉状是恢复我的探视权,并且承认我的错,愿意承担抚养费等,而且把民政局的调解协议和起诉书都给了法官,我只知道可以中止探视权恢复探视权,其实我带孩子跑回来就等于不利因素终止了,3年前就该恢复我的探视权,这次3年后起诉没想到法官一开始就口气生硬,而且要求重新制定调解协议,说民政局的不受法律保护,我最后无奈同意了也签字了,但我觉得很窝囊,新签订协议让我半个月看半天,以前的抚养费全补上,以后每月多加100元抚养费,我觉得法官违背我的意愿给我制定协议,而且非常不公,如果他们录像曝光应该知道当时的录音法官的连哄带吓,还有法官明知道我的起诉状是恢复探视却故意重新制定,我不知道这样做合理不,我有申诉赢的希望吗?申诉理由是什么?????另:如果申诉不成功,是不是探视觉得时间短可以随时重新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dsxhl(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6-30 02:3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