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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上午9点,我右拐速度过快并未超速,对方骑电动车绿灯直行
2016年12月2日上午9点,我右拐速度过快并未超速,对方骑电动车绿灯直行 2016年12月2日上午9点,我右拐速度过快并未超速,对方骑电动车绿灯直行,速度也过快,撞到我的车后部,造成腹部轻微骨折,住院22天出院,医药费1万7,我垫付的!交警判我全责,出院以后,至今2017年3月31日,并未做出处理态度,如今他自己找了家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我该怎么办?我当时交了1万块钱提车,如今钱还在交警大队!交警不给,让事故处理完再给,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和我提车的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7-03-31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