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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要住院医疗费时对方不给,我无意抓伤了人,人家去法院告我,我应该赔偿吗

要住院医疗费时对方不给,我无意抓伤了人,人家去法院告我,我应该赔偿吗 我在公司上班时受伤住院治疗,因公司不及时交住院治疗费,我在向公司要钱时,当时公司只有会计一人在上班,会计答应给钱,可是半天过去了,会计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在会计想要离开公司时,被我挡住,双方之间发生抓扯,对方就报案,随后笔录完后就没在有什么事,对方称病住院,在医院打了几天点滴,现在对方去法院告我要赔偿,案由是: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赔偿项目:医疗费:4000,误工费27000,精神慰问金3000,营养费:2000,护理费4200共计4W多,
问题:1,我是在要住院医疗费时对方不给无意抓伤,我应不应该赔?
   2,赔的话有没有精神金,护理费,营养费?
3,案由中提出的权利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国啊中国(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6-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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