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买房时,开发商口头说总房款是135万,先交了一万优惠金

您好,我买房时,开发商口头说总房款是135万,先交了一万优惠金 您好,我买房时,开发商口头说总房款是135万,先交了一万优惠金,说是一万抵3万,总房款再打95折,后来又交了63万,可是最后房屋预售合同上写的是总房款126万,给我们的首付收据上也只有63万,剩余63万贷款,那一万元没有收据,说以后给补,但也不会写到房款里,说是“购房优惠服务费”,合同上标有“优先享受一万抵三万元的购房优惠”。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先交的一万,房屋预售合同里根本体现不出来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3-30 21:37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