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VIP2017-03-31 10:04
您好,是否是在校内受的伤 ?可以追究学校责任,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追问:教室走廊上被另一学生一勾,头偏过来时撞到教室窗口,两学生都是1点左右到校,受伤学生更是12多就到校了,学校及老师总在强调中午不要早到校,事发后,受伤学生第二天中午来上学仍然是12点多到校,请问学校的责任在哪?根据哪些条例?
回答:您好,学校虽然尽到了强调的义务,但发生事故,校方还是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可要求校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追问:调查后发现是该生奶奶为了自己的老年人活动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且是在明知学校作息时间情况下(家长签署了同意作息时间书),送来后并未通知班主任及老师该生提前到校,请问监护人无责任吗?
回答:您好,存在责任,您可以将对方监护人和校方同时列为被告,要求损害赔偿,如有需要,您可来电免费咨询,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追问:你是从哪方面说学校的责任的,受伤学生跟打人学生都是自行提前到校,非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校,且非学校原因的受伤,学校责任在哪?
追问: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是中午1点40,上课时间是2点,该学生不到1点就到校了,老师到校时间是1点半,学校总在说不准提前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