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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年10月18日在上班时间不慎将脚扭伤,当天入院治疗并回家休养一个月,后来回来公司短暂上班,并且由公司配合申请了工伤认定,12月认定之后,符合康复对象,12月19日入住由社保指定的广东省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在此期间,均有综合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及康复期间出具的工伤医疗期等文件,此段时间工资公司一直未支付,于2017年3月19日出院,3月20日回到公司,在住院期间及回公司后也与公司协商,均未果。并且回到公司后,公司以我受伤休养时间较久本职工作已由其他同事替代,不能重返原岗位,目前想调岗,保留合同上的职位及待遇,工作内容等口头协商时较为模糊,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合法维权?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3-30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