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年10月18日在上班时间不慎将脚扭伤,当天入院治疗并回家休养一个月,后来回来公司短暂上班,并且由公司配合申请了工伤认定,12月认定之后,符合康复对象,12月19日入住由社保指定的广东省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在此期间,均有综合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及康复期间出具的工伤医疗期等文件,此段时间工资公司一直未支付,于2017年3月19日出院,3月20日回到公司,在住院期间及回公司后也与公司协商,均未果。并且回到公司后,公司以我受伤休养时间较久本职工作已由其他同事替代,不能重返原岗位,目前想调岗,保留合同上的职位及待遇,工作内容等口头协商时较为模糊,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合法维权?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7-03-30 16: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