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责,高速追尾,对方受伤7人,医疗费总计8万,保险公司只能报50%左右,交警要我们协商解决,我自
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根据责任比例进行相应赔偿即可,因此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对你的几个问题依次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6-29 08:49
1,首先,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
既然交警认定是你方全责,那么你方司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如果司机和车主不是同一人,车主对此次事故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你的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三方连带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当然,如果你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即可。
2,其次,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
此次事故你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有保险的就可以全部走保险,但保险也不是所有项目都能理赔的。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数额进行。
如果对方因治疗所支出的费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如果对方的治疗费用等已经超出了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或者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的,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支付。
当然,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但保险公司却有拒绝理赔的情况下,属于保险公司违约,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立即支付,同时你可以追究保险公司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要求其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第三,对于保险公司不足以赔偿的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
既然事故认定你方全责,那么有保险的可以走保险,但对于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保险不足以赔偿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你全部承担。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保险公司只能理赔对方费用的50%,那么剩余的费用应当由你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合法的。
当然,对于对方的资料和使用的器械等,需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是出于治疗必须的,那么相关费用你应当支持,如果已经超出了合理范围的,那么相关费用你可以拒绝支付。
这里对合理范围需要简单说明一下,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4,第四,关于你所需要赔偿的各项经济损失的计算标准的问题。
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5,最终意见。
你是全责,有保险的走保险,保险之外的部分应当由你承担。
但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那么总体针对赔偿事宜,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对赔偿金额和今后责任归属等都做明确约定即可,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你根据法院判决赔偿即可。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的问题作出的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超出医保范围内的,可不同意赔偿。
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如果是合理的,应该由你赔付。
起诉解决。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关于本案的解决有两种途径,一是诉讼,即让对方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以司机、车主和你方保险公司为被告,最后由法院判决各自承担的赔偿份额。二是协商,由对方拿出赔偿依据,你和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你承担对方提出的合理赔偿范围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的部分。
首先需明确,赔偿费用不止包括医疗费,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评定费,精神损失费,这应该也是对方所要求的额外补偿。如对方受害人没有构成伤残的,则你方的赔偿费用会大大降低。但依据伤残评定标准:2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均构成十级伤残,如果对方受害人的伤害均不构成伤残,则可以不计伤残补助金。
本案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你所交的强险最高赔付额为11万,对方所主张的损失只要是合法的不超过11万的,均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11万的部分由你所交的三者险里赔付,所以你本人也许不用额外承担或承担很少的赔偿费用。
本案如果通过协商解决,保险公司不会同意按11万赔,正如你所说,其只付百分之五十,这种情况下,你承担的赔付责任明显较高。
通过以上比较,不难看出,为了不让你自己再额外支付,给自己增加负担,最好是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
关于你所说的你方车上人员受伤害的赔偿,如通过诉讼解决,则对方保险公司应能报11万。
以上意见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超出医保范围内的,可不同意赔偿。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
如果没有产生的不必赔偿。 我的补充: 2012-06-28 23:44
如构成伤残了应该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没有伤残鉴定,可不予赔偿这类项目。
我的补充: 2012-06-28 23:48如果都不够残疾,只需赔付医疗费用、陪护费用、误工费,为治疗受伤而去医院治疗产生的交通费用(有票据的)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6-28 23:49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补充一项:后续治疗费。
一般乘客的伤是双方司机都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对方的自费部分保险不赔,到法院也不会支持的,因为那不是必须的治疗费用,如果是必须的费用需要医院出具证明或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建议您协商解决,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对方很多事伤会出现残疾,这样事后还会起诉你,即便协议签订后,法律上也允许将残疾等级鉴定作为新情况,支持受害人再次起诉,要求你支付残疾赔偿金。你全责就要全部赔付……当然了对方司机对乘客也是连带赔偿,但是司机的损失是你赔。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给予赔偿。在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医保范围内的,由你赔偿。对方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
1.情况复杂,只能起诉到法院解决;2.对方的赔偿你保险基本够用了;3.乙方受伤因对方无责任,故保险公司不陪,须你方赔偿。如你方无驾乘险,只能由你来赔。
我觉得不要协商解决,通过法院诉讼比较好,有可能医疗费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
对方交强险应当赔偿。
本律师可帮助你索赔10万。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你好;1、自费项目2万元,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法院一般都支持一部分,青岛市规定自费项目可以赔偿不超过2万元;你可以告保险公司;剩余的你都应该赔偿;你在保险公司保险赔偿基础上,额外给他越少越好,没有合适不合适的;2、每个伤者赔偿多少都不一定,要根据治疗情况、收入情况、伤残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审核确定,确定后在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你付的越少越好了;3、对方无责,其交强险可赔偿伤残赔偿金11000元、医药费1000元财产损失200元;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可以起诉解决。
你的问题无法做出详细的解答,因为没有对方详细的信息。
你也以医保范围之内的抗辩吧
你只承担医保规定的超出保险公司理赔限额的部分
至于用进口器械 你不是冤大头,除非是国内没有替代产品 我的补充: 2012-06-30 14:50
建议 你有30多万的交强险和三者险
你没必要跟他们啰嗦
让他们去起诉 法院判
即便要调解 也要有保险公司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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