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踹了别人一脚,构成轻微伤,别人索要10万块钱
踹了别人一脚,构成轻微伤,别人索要10万块钱 我爸爸与人发生口角,我爸爸呼了别人一巴掌,踹了那个人一脚,当天那个人报了案,并去做了CT,磁共振,颈椎的检查,均正常,过了2天后,这个去拍了颈椎的片子,是颈椎挫伤,后来此人去派出所,要赔偿,要12万,并做了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因额头破了点皮导致的轻微伤,之后这个人就去医院住院了,并要求我们给支付医药费,并把我爸爸当时和他厮打的视频发在网上,并且跟派出所和我们说他脑震荡,头疼,胳膊疼,手麻,恶心,一住院就是20多天,说他头疼,脑震荡,并跟我们说打官司的话,什么陪护费,误工费,他家人的陪护费用,住院费,医疗费,后期的治疗费,一份钱都不能少的。说可以私了,要9万块钱。我们觉得很是不值,这人派出所都说挺赖的,去派出所让警察把我爸爸赶紧抓起来,。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个法医鉴定鉴定的是他额头破了点皮,并没有说他脑子的问题啊。法院能支持他吗?他所花费的所以的费用我们都要给他支付吗?比如他法医鉴定的是额头破皮的轻微伤鉴定,他在医院治疗胳膊疼,头疼的,我们也应该给他负担费用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帮助777(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6-28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