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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法官判离婚案

法官判离婚案 离婚案被告女方在庭审调解时索要男方婚前购买、婚后还部分贷款的房子,男方未同意,法官未判离婚,由于男方还有两套房子,法官竟对男方说:“你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请问这样的法官判案合适吗?男方是否必须要给女方一套房子法官才会判离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eclh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6-28 21:26
已有1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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