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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三个监护人在场幼童意外受伤

三个监护人在场幼童意外受伤 大家好~!我在行走过程中由于注意力不在正前方,在一小区长度约20米宽度15米有一定坡度的通道中段被一跑过来的幼童脚步不稳失去平衡面部撞上我右手手背坐地受伤。当时我是从通道下方向上方行走,小孩是从通道顶端处对向跑过来,当时是小孩的爸爸和奶奶和孩子在一起,我和他们所在位置相距10多米,后来孩子妈妈来了后在通道下方叫孩子,孩子才向他妈妈的方向跑,因为孩子才一岁半跑动过程中找不到平衡迎面朝我撞来,恰恰我当时视线偏向侧方,当听到惊呼一瞬间就撞上了。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监护人方责任多少,怎么划分?谢谢大家给与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efneg……(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6-28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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