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把水晶宝宝弄进鼻子里,老师不知道,现在要做手术,
有一定责任的
学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