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律师您好:请教一下,婚姻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办信用卡、借外债 杨律师您好:请教一下
能证明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不承担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另一方没有用过这笔钱,此时可以追偿。
如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需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