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房产继承补偿纠纷
遗产房产继承补偿纠纷 我爷爷在义乌金城高尔夫一期17幢8楼有一套138平方的集资房,但他本人和我奶奶都已相继过世多年,并未立遗嘱,他名下有四个子女,分别是我大姑,大伯,我爸和小姑四人,我父亲已经在几年前过世。这套房子是集资,所以这中间有30多万的集资费,是我大伯上门女婿张某所交,待办好房产证后再过户于他。在07年我大伯要求把房子归他所有,但中间协商不成,他直接把我爸和两个姑姑告上法院,法院宣判房子暂时归我大伯管业,待房子过5年后办好房产证后把中间的差价补偿给我爸和两个姑姑。期间我大伯的上门女婿张某找我们协商,说房子按市场价格评估后,再把属于我爸的差价份额如数补偿给我们,直到今天2017年也没有补偿,也没回应我们。如今我父亲已病逝,我母亲和我哥还有我,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这个房子的平方,我大伯家也未回应我家,现在义乌在2017年推出不动产权统一登记,这边是直接强制对方办理的,还是不自愿办理的?我们担心他直接耍赖不把差价给我们,我们是按协商好的价格为25万,可张某现在又否认不同意了,就算我们再起诉也拿不到相应的差价补偿,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如数拿到本应属于我们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77084……(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7-03-28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