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算不算逃逸?电动车算机动车吗?责任怎么界定?谢谢!
算不算逃逸?电动车算机动车吗?责任怎么界定?谢谢! 我骑电动车载人在海口市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马路上,靠右顺行,被一辆顺行轿车变道后刮倒。接触部位在轿车右边后门、后轮胎上沿。致使我载的人颅骨骨折、轻微脑出血,我皮外伤。事故后,轿车继续加速前行而去。后来,在路人的指认下,交警于第二天抓到此车。司机以当时“车内开音乐、车后座瓶子有撞击声、司机听力不好”为理由,拒不承认逃逸。我的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未上牌,但是有预约上牌号。事发在本月15日,至今交警尚未有责任书。很是着急,朋友还躺在医院,不知道怎么办,哎,很是无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075……(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6-2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