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卖房,一审恢复到丈夫名下,丈夫上诉,二审期间,他卖给的那个人又把房子卖了,还不知道卖给谁。能
从法律上将丈夫同事转让房产行为仍然是无效的。但是问题在于这个购买人是否构成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如果构成会造成你实际无法要回房产。
为了查明购房人是谁,可以到房地产登记中心查询登记信息,再进一步了解这个人与你丈夫同事的关系等,希望能找到不是善意取得的证据。
如果认定不是善意取得的可能性很小,建议不要考虑收回房屋,而是起诉你丈夫的同事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毕竟房子转让了,房款还是在的。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问题比较复杂,具体准确的咨询意见或操作方案,还需详细审阅并分析你手头的证据或一审判决书,您可致电余律师或来办公室面谈获得法律支持。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了不能再撤销买卖,可以主张赔偿。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帮你解决,如果你好友和第三人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那么你们的房子就很难再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