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能否告故意伤害
能否告故意伤害 6月25号对方在华瑞商贸城骑电动三轮车太块将我表弟撞在地上,伤级下颚 脸 手 屁股 经医院查实 无大碍 下颚缝了七针 会留疤 在从市场到医院的过程中对方抱着娃娃带他去医院 我老公问出什么事 我外公说把娃娃撞了 对方回嘴是娃娃的责任 我老公就轻轻的踢了他一脚(因为他抱这娃娃也不可能去踢的重)我外公扇了他一耳光 很多人都看见了 然后在穿过别人门面的时候有另外的人打了他两拳把鼻子打出血了 晚上他们一大家子在医院大喊大叫 26号他的家人跟我表弟家在商谈 经过一段时间也没说什么了 但是他的家人商谈完以后边走边说 打了他们家的人要小心 很多人都听见了 还听到他们家的人说他们家有十兄弟要给打人的人准备一副棺材 27号上午11点对方带着警察来我家 他什么都没说当着警察的面就打了我老公 下颚抓伤了 我老公没还手 我想问一下能否告他故意伤害 (我表弟七岁 对方25)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32503……(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06-27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