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只买了交强险,三责和三责不计免赔出来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车辆受损
交强险关于财产损失最多赔付2000元
你好,需要问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甘肃-兰州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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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6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标准)◆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旧)赔偿最高限额:1.2万 (新)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建议咨询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