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用租赁公司的车把人撞了
用租赁公司的车把人撞了 划分下责任,
用租赁公司的车把人撞了 ,
当事人甲在熟人的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因当事人甲临时有事,就给租赁公司的老板打电话叫朋友乙帮甲去提车,经老板同意后,朋友乙便带着甲给的200元租金去提车。
当时老板让乙签了个合同,因为认识老板合同没有那么繁琐,只是写了乙的名字,并签了字以及还车日期,驾照复印件和手印都没有往合同上放《老板说知道是甲让朋友乙来提车,但是必须谁提车谁签字。乙也没想那么多就签了》并给了租金,朋友乙便把车给当事人甲送了过去,朋友乙便回家了。
就在当天晚上当事人甲把人撞的很严重,朋友乙并不在场。事故科立案写的是当事人甲的名字,
请问朋友乙是否有什么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gbo……(河南)
提问时间:2010-04-05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