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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借款给公司收取利息,到期后本息合计240200元,结果到期公司还不上

之前借款给公司收取利息,到期后本息合计240200元,结果到期公司还不上 之前借款给公司收取利息,到期后本息合计240200元,结果到期公司还不上,故与公司签订了抵款协议,由公司指定一个同事的工地项目所付费用来偿还我的本息,一年多了,指定人还款17万左右,还剩下77200元未结清。由于未与指定人签署任何协议,故,如指定人不愿意归还剩余款项,那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7-03-24 13:2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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