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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朋友说是店铺周转借了3次钱,总共3万2,但是没有写下借条,只有2万7有转账记录

朋友说是店铺周转借了3次钱,总共3万2,但是没有写下借条,只有2万7有转账记录 朋友说是店铺周转借了3次钱,总共3万2,但是没有写下借条,只有2万7有转账记录,后来发现她拿这钱去做传销,2017年1月7日到福州让她还钱,被她同伙威胁殴打,后来就联系不到她了,这种情况能以不当得利起诉,还是应该以诈骗报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uese……(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7-03-24 0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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