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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原单位不给签字该怎么办,医院有理吗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原单位不给签字该怎么办,医院有理吗 由于哺乳期原单位并未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小时的时间,还变像的降低福利待遇,被迫交了辞职信(信中22号告知三天后即25号便不来上班了请安排交接),由于当初签的合同上双方约定离职前应提前30天,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告知院方,但并没有说明若不按此约定该如何处理,如今仅在交辞职信后3天离开,现原单位电话告知若不继续来上班便当月无奖金并且不给变更注册护士审核表上签字(奖金是医院告知每月25号结算一月内事假3日即无奖金合同上并无说明)医院的做法合理吗,本人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聪明的人民(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2-07-0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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