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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斑马线第三车道超速撞死从左侧将要来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的人,撞上没有刹车

机动车在斑马线第三车道超速撞死从左侧将要来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的人,撞上没有刹车 机动车在斑马线第三车道超速撞死从左侧将要来马路的电动自行车的人,撞上没有刹车。交警认定同责,这明显不合理。我该怎么办?除复议外,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对方是法院职工,我怎样为死者讨回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7-03-23 12:5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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