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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在4S店购车,分期还完后当初缴纳的2800元续保押金不给返还,原先的4S店已被县工商局列入资产异

贷款在4S店购车,分期还完后当初缴纳的2800元续保押金不给返还,原先的4S店已被县工商局列入资产异 贷款在邹平岳海滨蓝雪佛兰4S店购车,2016年10月份分期还完后当初缴纳的2800元续保押金不给返还(原先的4S店已被县工商局列入资产异常企业),重新更名换址的新4S店新接手的老板让直接找原先的总公司(泰安岳海滨蓝雪佛兰)解决,他们不管。而当地的12315和工商局都回绝我也不给管。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他们给我开局的收据上面写的是“收取管理费2800元”。这样的话,我能否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eiyuf……(山东)
提问时间:2017-03-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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