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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男方和女方在南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女方以在其户口所在地诉讼离婚,诉讼时男方没到法庭现场。事情已过去3年多了.现在男方要在婚,需要离婚证明再婚。法院判决书男方手里没有。现在要问的是,男方要怎么做?是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去取,还是男方在本户口所在地再诉讼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lf00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6-26 16: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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