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谢谢您!结婚八年,因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有一子,已5岁

谢谢您!结婚八年,因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有一子,已5岁 谢谢您!结婚八年,因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有一子,已5岁,现又怀孕1个多月(但他不要二胎),婚后在城区有一套私建房(一百二十多平方)没有房产证及土地证,现无存款,双方暂又无经济收入,他抽烟,喝酒,打牌,虽与孩子一起生活,但对孩子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从不管,对孩子的教育也是随他脾气或进行打骂,平日中,孩子比较喜欢与我相处,现在想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和要对方给与孩子的抚养费用及房产,并对肚子里的孩子付于打胎费和休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寒梅(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3-22 23:32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