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校期间被校外精神不正常人员所伤。
你好 向法院起诉打人者和学校 赔偿损失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二次手术费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应当向学校、伤人者监护人主张权利。
你好,无法协商,提起诉讼解决,精神病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或者起诉精神不正常人的监护人要求承担责任。
起诉即可。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或者起诉精神不正常人的监护人要求承担责任。
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诉讼要求学校及伤人者监护人承担责任。
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