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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跟同事6点多下班时,在公司里因为工作事情拉扯起来

律师您好!我跟同事6点多下班时,在公司里因为工作事情拉扯起来 律师您好!我跟同事6点多下班时,在公司里因为工作事情拉扯起来,然后各自回家了,晚上9点他才通过公司行政部门告知我说他手指头骨折了,在医院输液。现在事情过去几天了,我们付了一部份医药费住院费,但对方要求全部负责到底,误工费,手术费,还有赔偿摔坏的手机,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处理。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3-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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